行程介紹本行程為多行程計劃,不同團期對應的行程計劃會有所不同
行程簡介
天數 | 行程/景點 | 參考酒店 | 早餐 | 午餐 | 晚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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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天 | 廣州-清邁 | 清邁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
第2天 | 清邁 | 敬請自理 | 已含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
第3天 | 清邁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
第4天 | 清邁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
第5天 | 清邁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
第6天 | 清邁-廣州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 敬請自理 |
參考行程
D1
第1天
廣州-清邁
廣州乘機直飛清邁 9C8933 06:15 08:25
- 早餐:敬請自理
- 午餐:敬請自理
- 晚餐:敬請自理
住宿:清邁
D2
第2天
清邁
自由活動
- 早餐:已含
- 午餐:敬請自理
- 晚餐:敬請自理
住宿:敬請自理
D3
第3天
清邁
自由活動
- 早餐:敬請自理
- 午餐:敬請自理
- 晚餐:敬請自理
住宿:敬請自理
D4
第4天
清邁
自由活動
- 早餐:敬請自理
- 午餐:敬請自理
- 晚餐:敬請自理
住宿:敬請自理
D5
第5天
清邁
自由活動
- 早餐:敬請自理
- 午餐:敬請自理
- 晚餐:敬請自理
住宿:敬請自理
D6
第6天
清邁-廣州
清邁乘機返廣州 9C8934 09:55 14:25
- 早餐:敬請自理
- 午餐:敬請自理
- 晚餐:敬請自理
住宿:敬請自理
費用說明費用根據最終預訂的行程計劃會有所變化,具體請以最終協議與出團通知書為準
費用包含
1、廣州到清邁往返機票準確航班時間以航空公司公布為準)
2、抵達當晚相應酒店一晚住宿(含雙早)
特別贈送旅游保險,機場至酒店單接服務,出發前一晚廣州機場酒店(白云機場麗灣或天天酒店)
2、抵達當晚相應酒店一晚住宿(含雙早)
特別贈送旅游保險,機場至酒店單接服務,出發前一晚廣州機場酒店(白云機場麗灣或天天酒店)
費用不包含
簽證;
除抵達當晚外的其它日程內的酒店--如需要全程酒店需補1000/人(寧曼樞紐諾富特酒店),2200/人(香格里拉酒店5);
個人消費;
及其它未在“費用包含”里列出之費用。
除抵達當晚外的其它日程內的酒店--如需要全程酒店需補1000/人(寧曼樞紐諾富特酒店),2200/人(香格里拉酒店5);
個人消費;
及其它未在“費用包含”里列出之費用。
預訂須知在預訂前我們建議您認真閱讀下方的須知事項
出行須知
本產品為自由行產品,只含機票及酒店。 非跟團旅游。
退改政策
旅行產品具有較強的時效性價值,預訂完成后如您需要退/改行程,需參照以下規則:
1、旅游者違約 旅游者在行程開始前30日以內提出解除合同的,扣除必要的費用之外需按以下標準支付違約金: 行程開始前 29 日至 15 日,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 5%的違約金; 行程開始前 14 日至 7 日,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 20%的違約金; 行程開始前 6 日至 4 日,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 50%的違約金; 行程開始前 3 日至 1 日,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 60%的違約金; 行程開始當日,支付旅游費用總額的 70%的違約金。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費用低于實際發生的費用,旅游者按實際發生的費用支付,但最高額不應當超過旅游費用總額。 2、旅行社違約 旅行社在行程開始前 30 日以內提出解除合同的,或者旅游者在行程開始前 30 日以內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團通知,不同意轉團、延期出行和改簽線路解除合同的,旅行社向旅游者退還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費用(扣除簽證/簽注等費用),并按下列標準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: 行程開始前30日至15日,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%的違約金; 行程開始前 14 日至 7 日,支付旅游費用總額 5%的違約金; 行程開始前 6 日至 4 日,支付旅游費用總額 10%的違約金; 行程開始前 3 日至 1 日,支付旅游費用總額 15%的違約金; 行程開始當日,支付旅游費用總額 20%的違約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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